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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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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Now新聞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政府參考十二年前開始實施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屬商業性質的人對人促銷電話,包括供應或宣傳一些貨品、服務等。

政府會設立登記冊,讓市民登記電話號碼,拒絕接收促銷電話。若商戶致電已登記拒絕接收促銷電話的用戶,又或隱藏來電號碼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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