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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今日在立法會大會首讀,大律師公會再發表意見書,公會執委石書銘重申,修例廢除了司法機關認證,削弱法庭的把關權力。
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意見書,指政府將不能移交逃犯到內地,形容為「漏洞」是誤導,而剔除九項商業罪行亦未能解釋原則,是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倒退,又指即使修例,也應訂明香港法院有權優先審理案件,或疑犯可要求留港受審,若香港法院認為疑犯移交後無法得到公平審訊,也應有權拒絕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