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入稟狀長達44頁,將律政司司長列為答辯人,指出劉鑾雄因在澳門涉及嚴重罪行,與修例有直接法律關係,而逃犯條例將澳門、中國大陸、台灣等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納入可互換逃犯的適用範圍。申請人認為,本地法例保障享有公平聆訊的權利,申請人本來因為這項豁免在香港定居及建立家庭,但修例是嘗試移除保障,並不符合香港憲法及普通法的標準。
劉鑾雄則透過律師行發聲明,指出已將副本交予律政司司長。
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早年曾捲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貪污案。他一直無出庭應訊,在澳門被判監5年3個月,澳門終審法院在2016年初駁回其上訴,維持判決。由於澳門及香港並無移交協議,他一直留港未有到澳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