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協和小學教師涉嫌洩露小一入學面試試題,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成立,高等法院指律政司錯誤引用法例,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押後裁決。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不論有人以電腦作為犯罪工具,還是作為犯罪目的,都是干犯了不誠實地取用電腦罪,並舉例若有人打算打劫銀行,即使是使用自己的電腦尋找逃走路線,亦屬不誠實地取用電腦。
但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不同意,指若有人打算打劫銀行後,利用手機找尋路線,屬查閱交通情況,非不誠實地取用電腦,終院聽畢陳詞押後裁決。
協和小學三名女教師及另一間小學的教師,涉嫌於2014年利用智能手機洩露小一入學面試試題。原審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至高等法院被駁回,並指律政司錯誤引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