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2007年被企圖綁架,其中一名被告李國勇一項串謀強行禁錮罪罪成,被判監14年。
被告李國勇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中並非決策者,只是一名聽命於人的小角色,被告沒有使用武器,梁定邦並沒有受粗暴對待,只受驚約十分鐘和有皮外傷。
法官潘敏琦反駁,事件只是「好彩」,若被告成功綁架,後果堪虞,對受害人及其親友造成不可磨滅的創傷。
案發在2007年11月,被告李國勇聯同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弟弟蔣世華等人企圖綁架梁定邦但失敗,警方其後在多件證物找到被告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