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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新規定 航空公司機票將需列總價格

民航處新規定 航空公司機票將需列總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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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新規定 航空公司機票將需列總價格

【Now新聞台】民航處訂立新規定,航空公司出售的機票十一月起要展示總價格。

根據新規定,除了機票費用,客運燃油附加費、飛機乘客離境稅、旅客保安費及機場建設費,這些乘客必須支付的費用,在航空公司報價或確定交易時已必須清楚顯示。

而一些可供選擇的附加費,即超額行李收費、旅行保險等,就必須要讓消費者選擇接納才可計算在總票價之內。

新規定在11月1日起生效,寬限期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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