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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憂規管對商業航拍造成制肘

業界憂規管對商業航拍造成制肘

【Now新聞台】民航處就規管無人駕駛飛機系統諮詢公眾三個月,建議設無人機註冊系統,並按不同風險級數決定操作前是否要得到民航處批准,而操作高度及間距等都有限制。業界認為規管建議未有充分考慮商業操作的需要。

航拍機越來越普及,民航處根據顧問的研究報告提出規管,建議重過250克,即市面大部分無人機都要註冊、登記個人資料及住址等,又建議將無人機分為甲至丙類風險級數來規管,低風險操守的無人機操作前無須獲得民航處批准。

至於乙類的無人機,須經過操作員作出安全評估,並事先獲得民航處批准。

至於超過25公斤的無人機,顧問報告認為在香港並不常見,建議待國際民航組織日後訂出相關安全標準後再處理。

飛行高度等都有限制,超過250克但低於7公斤的無人機,操作高度限於300呎,即約30層樓高,並須與人或建築物保持多於50米距離。

有從事商業拍攝的航拍機導師認為規管建議造成制肘。有立法會議員支持規管,但認為部分建議包括限制不准載貨是不合時宜。

報告亦建議民航處製作供操作員使用的飛行圖,清楚劃定禁飛區。而部分風險較高的無人機不論是否商業用途一律須有第三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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