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北京,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不回應人大會否援引基本法個別條文,確立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只重申安排符合基本法。人大代表譚惠珠亦表示,今次決定有別於釋法,毋須著眼個別條文,只需考慮是否符合基本法原意。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向人大常委會說明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議案,當中只表明香港行政區劃不變,安排亦不減損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符合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內容沒有援引基本法條文,被質疑法理依據不穩固。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人大常委會下周三表決後會作解說,不回應屆時會否援引條文,只重申安排符合基本法。
有份列席人大常委會的譚惠珠指,一地兩檢涉及法律基礎,不可能不提到法律,又強調常委會透過決定奠定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不等同釋法或修改基本法。
譚惠珠重申基本法現有條文,香港已有權實行一地兩檢,人大毋須授予額外權力。
譚惠珠重申,一地兩檢只在香港特定地方實施內地法律,並無牴觸基本法,強調第18條的立法原意,只不准全國性法律在全香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