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向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的案件,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三星期,吳文遠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吳文遠由支持者陪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去年9月4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票站外向梁振英擲三文治,結果擊中一名署理總督察。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表示,吳文遠是蓄意向梁振英擲物品,他在facebook直播已經承認,而梁振英與他有一段距離,供稱看不到他有所動作是合理,兩人也不是朋友,梁振英不可能默許他這樣做,認為梁振英是誠實可靠證人,相反吳文遠不可信,目的只為自己開脫,裁定吳文遠普通襲擊罪成。
吳文遠隨即為自己求情,表示看不過眼社會不公不義,所以要為弱勢社群發聲,對此他深感榮幸,又指若向權貴示威等於需要重判他沒有所謂,任何判刑也不會阻嚇他,向裁判官表示毋須索取社會服務令或背景報告。
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與個人意見有多高尚沒關係,必須判阻嚇刑罰,否則會引來其他人仿效,吳文遠也沒有合理求情因素,但考慮到涉案只是三文治,判他監禁三星期。
吳文遠獲准以一千元保釋,等候上訴。他表示會再與律師研究,就刑期抑或定罪上訴。
裁判官解釋,批准吳文遠保釋等候上訴是因為他的刑期短,若不批准,可能待他的上訴獲處理已服刑期完畢,認為對他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