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黃之鋒和羅冠聰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終審法院批准兩人保釋等候上訴,法庭下月7日處理覆核刑期上訴許可申請。
兩人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羅冠聰首先下車,隨後是黃之鋒。兩人分別被判監8個月及6個月,至今已服刑兩個多月。
兩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終審法院批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決定,在下月7日處理他們的覆核刑期上訴許可申請,二人可以人事及現金各五萬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開香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定期到警署報到。律政司未有反對兩人申請保釋。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闖入政府東翼前地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審裁判官判處三人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今年八月成功向上訴庭覆核刑期,三人分別被判囚六至八個月,周永康未有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