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一名受僱於衞生署的陪審員被要求聆訊期間的星期六上班,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被傳召到法庭解釋,她為對法庭造成不便致歉,法官陳慶偉直斥衞生署錯誤理解有關條例,員工任陪審員非要由當局批准。
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下午到高等法院,在律師代表情況下出庭。法官陳慶偉指出,他早已應眾陪審員要求撰寫信件予各僱主,相信內容非常清晰 ,但上週五下午收到衞生署發出的傳真信件,指一名陪審員是署方受聘的護士,她需在周六工作。
陳漢儀先為對法庭造成的不便致歉,並解釋根據合約該名護士的工作時間包括每月兩個周六上午,而法庭的證明只需陪審員於星期一至五參與審訊,她與上級及同事商討,並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的理解,該護士周六可上班。
衞生署一方又回應法官提問,如果該員工在周六退庭商議,會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行使酌情權,批准請假。法官陳慶偉即時指,要告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他是錯的,他從來沒有酌情權,按照《陪審員條例》,僱主歧視出任陪審員的僱員即屬違法,可判監禁三個月,此情況下的僱主是香港政府,難道最後要出現香港政府控告香港政府?
法官又解釋,《公務員事務規例》不能凌駕法定條例,即《陪審團條例》,衞生署的代表律師表示需時就法律觀點研究,並研究《公務員事務規例》是否跟《陪審團條例》牴觸。
法官下令衞生署代表需於下周一上庭回覆,至於該名陪審員周六是否要繼續上班,陳漢儀指會尋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