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李峰琦被判社會服務令 馮敬恩、李峰琦被判社會服務令 2017年9月22日 00:38 【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馮敬恩三項控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峰琦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馮敬恩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指他本來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損害港大,令他懊悔及遺憾,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