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題目:立法會應如何處理喪失資格議員薪津?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外聘資深大律師,研究向四名被取消資格議員追討薪津問題。四人指一直有履行議員職務,要退還薪津不合理,立法會怎樣做才能夠既合法,又符合民意?
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指,法庭沒有就薪津安排作判決,而且公正的法律不應有追溯力,立法會不應追回其薪津。
梁國雄又稱在任內有履行議員職務,就不同議案投票,而且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認為四人宣誓無效,卻沒有嘗試申請禁制令禁止四人繼續進行公職,質疑只要求追討薪津但不收回四人參與的表決是雙重標準,認為梁君彥須為現時的薪津爭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