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改善選民登記制度諮詢公眾,包括是否要新登記選民提供住址證明。當局認為,暫時不適宜對無申報更改地址的選民,處以刑罰。
區議會選舉,有選民涉及虛報住址,被落案起訴。針對現時選民登記制度的漏洞,政府提出一些建議,諮詢巿民。包括要求新登記的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投票時要出示投票通知卡,以及將虛報地址列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由廉署執法。但當局暫時不傾向,對無申報更改資料的選民,處以刑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下個月會發信給全港三百五十六萬選民,提醒他們如果搬了屋,要更改地址。選民如果發現所收到信件不屬於自己,要將信件退回選舉事務處跟進。
政府亦會跟房委會及房協合作,更廣泛核對選民住址資料,並會額外查核一些已拆卸或即將拆卸的樓宇名單。
諮詢期在三月二日結束,當局希望在確保選民資料準確及保障投票權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