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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選民登記 政府諮詢公眾

優化選民登記 政府諮詢公眾

【now新聞台】政府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

政府提出了十個建議,包括申請人提交新登記或更改登記資料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供住址證明。對臨時選民登記冊提出反對的人士有舉證責任,必須出席由審裁官進行的聆訊,除非提出的證據獲審裁官信納,否則載於臨時選民登記冊上被反對的選民登記要判定為有效。

另外,亦提高有關選民登記作出虛假聲明罪行的刑罰,由現時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提高至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兩年,政府亦建議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地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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