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8名立法會議員聯合動議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包括醫學界的陳沛然,指梁振英不恰當地介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事務是瀆職行為,違反基本法。
動議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的除了26名民主派議員,亦包括熱血公民鄭松泰及無黨派的醫學界陳沛然,一共28名立法會議員,超過法例要求四分一的議員,展開彈劾的第一步。
彈劾文件指,梁振英作為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對象,與議員周浩鼎合謀或透過他不恰當地介入委員會事務,試圖影響調查方向、內容及結果,是瀆職行為,違反基本法。
根據基本法第73條,四分一的議員聯合動議只是彈劾程序的第一步,議案要在大會經分組點票表決,如獲通過才會啟動調查程序,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調查報告交回立法會後,要得到三分之二議員通過,最終特首是否要被免職都要由中央政府決定。
2012年梁振英上任後不久捲入僭建風波時,泛民議員也曾動議彈劾,最終於第二步已在建制派議員反對下否決,未有進入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