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8名立法會議員聯合動議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包括醫學界的陳沛然,指梁振英不恰當地介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事務,是瀆職行為,違反基本法。
動議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的除了26名民主派議員,亦包括熱血公民鄭松泰及無黨派的醫學界陳沛然,共28名立法會議員,展開彈劾的第一步。
彈劾文件指,梁振英作為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對象,與議員周浩鼎合謀或透過他試圖影響調查方向、內容及結果,是瀆職行為,違反基本法,他們認為動議彈劾並非濫用程序。
根據基本法第73條,四分一的議員聯合動議只是彈劾程序的第一步,之後要在大會經分組點票表決才會啟動調查程序,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調查報告交回立法會後,要得到三分之二議員通過,最終特首是否要被免職都要由中央政府決定。
動議彈劾的議員不論在地區直選或功能組別,暫時都未夠過半支持,以啟動調查程序。
今次是梁振英第二次被立法會動議彈劾,他在2012上任後不久捲入僭建風波,泛民議員也曾動議彈劾,去到第二步在建制派議員反對下被否決,最終未有進入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