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去年旺角騷亂中,32歲技術員楊家倫被裁定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判監四年九個月。
楊家倫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
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參與暴動的時間不長,並沒有投擲物品,性質亦非最嚴重,希望法官考慮兩項罪名,刑期同期執行。
楊家倫被控於去年2月9日年初二,在旺角豉油街附近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在無合法辯解下用火損毀一輛的士,裁定一項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