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和另一名被告承認在佔領運動期間違反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其中,鄭錦滿被判入獄三個月。
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和報稱是侍應的歐煜鈞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鄭錦滿是組織者角色,不僅不尊重禁制令,上庭時亦遲到和玩電話,看不到他有悔意,認為判監三個月是合適。
辯方為鄭錦滿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法官認為勝算不高,拒絕辯方申請。
至於另一名被告歐煜鈞,法官指他教育程度較低,已毫無保留地道歉,判他罰款一萬元和入獄一個月,緩刑一年。
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警方協助法庭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清理在旺角亞皆老街的佔領。鄭錦滿和歐煜鈞到場,包括他們在內,律政司其後控告共17人阻礙執行禁制令,涉嫌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