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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高等法院上訴庭審理,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案的上訴。
游蕙禎及梁頌恆到達高等法院,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審理。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宣誓為立法會內部事務,除非絕無他選,否則法庭不應干預。他又指今次上訴不是要處理法庭有沒有權力,而是法庭應該自制地行使司法權。
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知道案件引起廣泛關注,亦不想予人法庭干預的感覺,但就質疑若果法庭不作裁決,誰能夠作最後決定,而且根據基本法104條議員必須宣誓。
政府早前就梁頌恆及游蕙禎立法會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勝訴,原訟庭法官指,兩人拒絕或故意忽略宣誓,裁定已喪失議員席位,兩人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