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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指曾健超身上紅印大小與警棍一致

法醫指曾健超身上紅印大小與警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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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指曾健超身上紅印大小與警棍一致

【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襲擊曾健超案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指,七名被告在添馬公園的變電站對曾健超拳打腳踢,認為各被告是有默契要令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

七名警員到區域法院應訊。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2014年10月15日凌晨,一名警司指派首被告黃祖成帶領快速應變小隊,到添馬公園一帶驅趕示威者,次被告劉卓毅是快速應變小隊的指揮,成員包括其他被告白榮斌、陳少丹、關嘉豪和黃偉豪。

凌晨3時20分,有警長發現曾健超在龍和道的花槽上向下方的警員淋潑液體,曾健超其後被制服。凌晨約3時半,曾健超被第一至第六被告帶到添馬公園變電站。及後第七被告加入,曾健超雙手被反綁,頭和身體不斷被拳打腳踢,歷時約4分鐘,曾健超形容感覺撞擊,如同下雨一樣。

主控官認為各被告有默契或默許他人共同使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又指,陳少丹和關嘉豪及後把曾健超帶到中區警署,要求他交出手機密碼,但曾健超拒絕,陳少丹兩度掌摑曾健超。

法醫分析曾健超的傷勢,他的額頭和臉有腫脹和瘀傷,可能遭拳頭、鈍物襲擊等。曾健超的胸和背部有15個圓形的紅印,相信由圓條狀的硬物造成,紅印大小與伸縮警棍一致。

陳少丹和關嘉豪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在認人手續開始前,有傳媒已刊登他們的照片,對被告不公平。

控方又傳召當時駐守港島投訴警察課的主管蘇振光作供,他在庭上透露,七名警員均拒絕參與列隊式認人手續,曾健超的法律顧問亦反對在認人手續中,由現役警員當戲子。

控方預計傳召32名證人,包括曾健超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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