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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襲擊曾健超案在區域法院開審。
七名警員到區域法院應訊。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2014年10月15日凌晨,警方在添馬公園一帶展開清場行動。在凌晨3時20分,有警長發現曾健超在龍和道的花槽上向下面的警員淋潑液體,曾健超其後被制服,由六名警員帶走。這六名警員,即第一至第六被告。
主控官又表示,六人把曾健超帶到添馬公園變電站,及後第七被告加入,對曾健超拳打腳踢約4分鐘。驗傷結果顯示,曾健超的前額及上半身兩側均出現腫痛及瘀傷、前胸及後背有紅腫傷痕。
控方預計傳召32名證人,包括曾健超出庭作供。案件預計審訊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