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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陳柏洋案 黃毓民批判刑過重

旺角騷亂陳柏洋案 黃毓民批判刑過重

【Now新聞台】旺角年初一騷亂首宗案件宣判,一名熱血公民成員襲警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成,判監九個月,不准保釋,即時入獄。

陳柏洋由朋友陪同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他早前被控暴動罪,後來獲改控罪名較輕的襲警和拒捕罪。

控罪指陳柏洋在年初一旺角騷亂時,在彌敦道及奶路臣街交界向警員投擲裝有液體的膠水樽。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雖然膠水樽不具大殺傷力,但被告投擲膠水樽兩次,視警員為活動標靶,目無法紀。加上當時的現場已十分混亂,被告行為容易令情況惡化。事實上,有其他人士事後亦向警員投擲物品,嚴重危害警員人身安全,法庭不會姑息有關行為,於是判被告監禁9個月。

今次是旺角年初一騷亂首宗宣判的案件,事件中,警方至今拘捕至少86人,落案起訴57人。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批評判刑過重,他表示被告會考慮向高等法院申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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