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內地婦人和在香港居住的姪女,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偽造選民登記文件,分別判監四個月及三個月。裁判官又指出,被告提及的家庭團聚會,聲稱提供個人資料就可以讓內地人加快來港,做法可疑,要求控方跟進。
兩名被告40歲的洪燕玉及58歲的洪秀連,由囚車押送到粉嶺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她們早前承認共13項偽造文件罪。
辯方求情時強調,本案具有獨特性,洪秀連是因為心急想來港照顧年老的父母,誤信內地團體「家庭團聚會」的流言,指提交多份選民申請表可加快居港權審批;姪女洪燕玉是為了幫她而填寫表格,並非種票,兩人是因為愚昧魯莽而犯案,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比一般種票案件更嚴重,涉及使用多人的資料,即使無證據顯示兩人有政治目的,但手法與種票異曲同工,以假地址為十三人填寫選民申請表格,有機會令他們失去投票機會,破壞香港公平的選舉制度,影響深遠。而洪燕玉有讀過書,應能明辨是非,如果她是尊重長輩,想協助她家庭團聚,應該糾正她以偽造文件走捷徑的錯誤想法。
裁判官又指,洪燕玉除了為洪秀連填寫七份表格外,自己再填寫多六份,顯示她並非被動犯罪,判處她四個月監禁,而洪秀連則監禁三個月。
案情指,選舉事務處於去年6月發現13份選民登記申請表筆迹相似,涉及「四屋八姓」,警方調查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