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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十一年前在長沙灣執勤時遭割頸導致全身癱瘓的警員朱振國,他的妻子蔡燕萍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處長及兇徒索償。蔡燕萍離開法庭時表示,三方已達成和解,沒有透露賠償金額。
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內庭聆訊,已獲假釋的兇徒廖智勇因有破產令在身,律政司撤銷要他共同承擔財政責任的要求。
事發在2005年7月19日,朱振國於長沙灣保安道街市外截查青年廖智勇的身份證,遭反抗並以刀割頸,失血過多,導致全身癱瘓。
朱振國妻子08年入稟法院,指警務處處長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