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警方指施襲者身型魁梧及兇暴,警員有合理理由開槍自衛。
水警總部刑事部署理警司歐陽基:「施襲者正如剛才所言,他的身型很魁梧,身高1.8米,持續向軍裝人員施襲,他比較兇暴性,這個情況下,警員根據使用武力的守則,當時就對抗程度和(警員)生命受威脅的程度所作出的反應。經過我們初步調查,覺得當時同事的確可能會感到受生命威脅及身體受嚴重傷害,當時使用槍械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