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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舞教師遇刧案被告誤殺罪成囚十年

芭蕾舞教師遇刧案被告誤殺罪成囚十年

一名芭蕾舞教師去年遇劫死亡,高等法院裁定被告,一項搶劫及一項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十年。法官表示,被告因為貪念及自私,導致他人失去生命,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44歲的徐滿芬是毛妹芭蕾舞學校分校校長,去年在秀茂坪邨一條樓梯,被一名男子搶去手袋後,失平衡向後跌倒不治。

她的丈夫及生前曾教導的學生,均有出庭聽取判決。死者丈夫表示,即使法庭判被告監禁十年,也不能彌補對家人及死者的傷害。

辯方求情指,現年45歲的被告黃百雄,吸食毒品十年,領取綜援,但每日要300至400元買毒品,搶劫純粹是因為沒有足夠錢花費,非蓄意傷害人,希望獲輕判。

法官麥機智判刑時指,被告因為貪念及自私,令死者44歲便失去生命,亦令她的丈夫及年幼子女失去至親,是一個悲劇。法官認為刑罰要令被告餘生,銘記今次搶劫帶來這樣的後果。

法官又說,被告有多次犯案紀錄,其中兩次搶劫罪成,需要入獄,亦有暴力襲擊案底。法官認為被告有暴力傾向,法庭亦有必要保護深夜獨自歸家的女士,這類非法行為必須受到阻嚇,所以判被告兩項罪名,合共判監十年。

案情指去年七月,被告深夜跟蹤女事主,搶去手袋後,衝上一輛小巴離開,其後有人拾獲死者的八達通,警方根據線索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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