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芭蕾舞教師遇劫案被告誤殺罪成

芭蕾舞教師遇劫案被告誤殺罪成

秀茂坪邨芭蕾舞教師遇劫死亡案,高等法院裁定被告,一項搶劫及一項誤殺罪名成立。

控方指,45歲被告黃百雄在搶劫44歲死者徐滿芬的手袋時,沒有帶備武器,搶了手袋後只聽到事主呼叫一聲,但沒有回頭理會她。

鑑證科重組現場證據,顯示事主頭部的傷痕與跌下樓梯有關,相信事主死因是失去平衡,在樓梯向後跌倒造成。辯方指,被告吸食毒品十年,領取綜援,但每日要300至400元購買毒品,搶劫是純粹不夠錢用,非蓄意傷害人,希望獲輕判。

案情指,去年七月被告在秀茂坪邨一條通往屋苑的樓梯,搶去事主的手袋,事主受傷倒地,送院昏迷五日後身亡。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