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報告。當中批評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從來無抽查嬰兒及特殊膳食食品的營養素聲稱,是否真確。
報告同時批評,營養標籤制度實施一年來,食物安全中心只發現少數食物違規,與實況不同。
不少嬰幼兒奶粉,聲稱加入AA、DHA、水溶性膳食纖維等,有助嬰兒腦部發展及解決便秘問題。市面亦有一些特殊膳食食物,聲稱適合糖尿病人、孕婦等食用。
但審計署發現,食物安全中心自06年成立以來,從來無抽查過有關食物,核實標示的資料是否正確。而審計署的化驗結果就發現,部分聲稱失實。
其中一款標示「供糖尿病人飲用」、「符合國際糖尿病指引」的奶粉,標示糖的含量每100克,有14.2克,但實際含量多了一倍,有28.9克。
政府在去年實施營養標籤,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標示能量及7種營養素的成分。食物安全中心截至今年六月,檢查超過16000個食物樣本,只有百多個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只有百分之0.7。
審計署的獨立化驗,結果就完全相反,抽驗70個樣本,有42個即六成都有問題,營養素含量與標示成分不符。
審計署批評食環署在抽查食物標籤時,主要巡查違規風險較低的超市,而忽略部分小型零售店。同時,同一個食物樣本,往往只是驗其中一種營養素,因此驗出的結果合格率相當高,但完全不能反映事實。
審計報告建議食環署要加強監察和執法,而針對嬰兒及特殊膳食食物,亦要考慮引入適當的法例,加以管制,因為早於05年,當局承諾會檢討,出售有關食物的營養標籤規定,但事隔6年,仍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