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警方要求法院頒令傳媒提供案發片段。法官質疑片段已公開,律政司沒需要申請頒令;無綫電視擔心披露攝影記者的身分,會令前線人員被襲。
七名警員涉嫌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毆打曾健超案件,六月會正式開審。
警務處處長申請頒令五間傳媒提供案發當日拍攝,由曾健超向警員淋液體至警員將他帶走,約23分鐘完整未經剪裁片段以及披露攝影記者的身分。
高等法院開庭處理申請,法官張慧玲認為片段已在公眾領域出現過,如果傳媒有更重要片段或更有新聞價值資料都不會隱藏,質疑律政司沒需要申請頒令。法官又指,明白傳媒為何不想提供片段,她要平衡新聞自由。
律政司代表表示,在公眾領域的片段並非完整,只透過網上下載,或電視所見片段聆訊時作證,可呈堂性將被挑戰。
除了亞視,其他傳媒機構都有代表出庭答辯,代表無綫電視的律師庭上指出,律政司要求提供的片段內容不合理地廣闊,亦看不到可以協助調查,質疑未能符合頒令條件。他又指證人名單當中有四名警員負責拍片,相信片段已足夠,擔心披露攝影記者的身分會令前線團隊被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