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終審法院裁定,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就詐騙租金津貼案上訴得直,推翻串謀詐騙的定罪。
麥齊光和曾景文在判決後離開法院,並與代表律師握手,兩人感謝親人和朋友過去數年一直的支持。麥齊光又形容上訴得直是雨過天青,對朋友的支持感到無以為報。
終審法院早上聽取控方陳詞,聆訊花了不足兩小時便結束,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庭上質疑,指兩人1985年買入單位有實際付款,交換單位的信託書到1990年才出現,律政司必須提出文件證明他們一早實際互持對方單位,才能支持騙取政府租津的立論。
常任法官霍兆剛亦質疑,麥齊光和曾景文有合法途徑申請租津,為何會以律政司所指途徑以身試法。常任法官李義則認為,要有實質證據或不能挑戰的推論,才可證明他們互相持有對方單位。
馬道立在休庭後隨即宣判接受上訴申請,並推翻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