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丁屋發展商與11名原居民非法買賣丁權,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兩年半至三年。法官判刑時表示,「套丁」的歪風不可長,又指政府丁權政策是奉行信任制度,但案件反映信任制度在新界行不通。
十二名被告全部即時收監,由囚車押送離開法院。到庭旁聽的近百名親友離開法院時,情緒激動。
首被告發展商李欽培被指是案件的始作俑者,獲得的利益亦最多,被判監三年;71歲的第六被告、80歲的第九被告,因為年老,判監兩年半;其餘九名被告,判監兩年十個月。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表示,男丁清楚知道自己從來沒有擁有土地,地契不反映真實情況,不但對事實沉默不作聲,而且參與偽造文書誤導政府官員。田土廳資料可供公眾查閱,虛假文書導致資料錯誤,影響公眾對系統信任。他形容案情嚴重,被告經過精心部署,而且有專人協助,以虛假文件套丁欺騙政府,令政府在審批申請時難以察覺。男丁從中獲利,是誠實安份的市民不能接,法官認為歪風不可長,必須判以阻嚇刑罰。
法官不同意辯方指,政府在男丁申請建屋牌照宣誓中,刪去「沒有意願轉讓土地」一項是默許「套丁」,認為是政府行信任制度,但今次案情反映信任制度在新界行不通。
辯方律師早前在裁決時表示,不會有進一步求情,但在判刑前突然提交約50封求情信,惹來法官不滿,質疑他有沒有作準備,又問他為何可以如此處理。
案情指2008年至2011年,李欽培通過中介人結識原居民,將自己名下的沙田大輋村地皮,以虛假文件轉讓予他們,實際雙方沒有金錢交易。原居民之後向地政總署申請大輋村丁屋建屋牌照,牌照獲批後,由發展商操控。原居民以這種方式轉讓丁權,可獲13萬至25萬元不等,涉及款項合共23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