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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丁屋發展商與11名原居民非法買賣丁權,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兩年半至三年。
法官判刑時指,首被告發展商李欽培是案件的始作俑者,獲得的利益亦最多,所以判他監禁三年。而第六及第九被告判兩年半。其餘九名被告,判監兩年十個月。
法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經過精心部署,而且有專人協助,以虛假文件套丁欺騙政府。男丁從中獲利,是誠實安份的市民不能接受,認為歪風不可長,必須判以阻嚇刑罰。
案情指2008年至2011年,李欽培通過中介人結識原居民,之後將自己名下的沙田大輋村地皮,以虛假文件轉讓予他們,實際雙方沒有金錢交易。
原居民之後向地政總署,申請大輋村丁屋建屋牌照,牌照獲批後由發展商操控。原居民以這種方式轉讓丁權,可獲13萬至25萬元不等,涉及款項合共23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