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上訴庭裁定政府勝訴。而受官司影響,本港多項基建工程延誤。
高等法院原訟庭在今年四月裁決時指,政府違反環評條例,在工程進行前無做獨立基線評估。政府不同意,於是提出上訴。
政府認為,環評報告只要符合技術備忘要求,環保署署長就可以批出工程許可證。但代表東涌居民的一方指,環評條例的精神,是要求將所有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減到最低,大橋的環評報告只是交代項目建成後空氣質素有否超標,並不足夠。
受官司影響,造價200億元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要暫停。工程原先預計2016年完成,雖然政府未有透露,工程是否會延誤或影響造價,但包括港鐵沙中線在內,約60項基建工程都因官司而被迫叫停。
這宗官司是源於66歲東涌居民朱綺華,去年提出司法覆核,指大橋香港段通車後,會令區內空氣污染惡化,影響居民健康。原訟庭今年四月判政府敗訴,政府提出上訴,上訴庭在八月底聆訊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