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審理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件。
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首先陳詞,他指現行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無要求在工程未展開時做獨立環評,因此政府的環評報告無比較到環境的改變。而且環保署長可因應不同的基建項目,在不同情況下決定是否披露資料,這個項目就不需要披露。
一名66歲的東涌居民,就工程影響空氣質素提出司法覆核,高院裁定政府的環評報告,應評估工程前後的情況,並提出紓緩措施,但報告無提供工程前的數據,於是裁定環保署長無權批准環評報告。受官司影響,港珠澳大橋要暫時停工,聆訊預計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