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過去兩年分別接獲42宗及26宗有關飛行里數的投訴,當中包括機位不足及機票過期等問題,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留意兌換里數相關條款。
不少人都喜歡透過累積飛行里數換取機票,消委會在2013年及14年分別接獲42宗及26宗有關飛行里數的投訴。今年首三個月,亦有9宗投訴。其中一宗投訴,投訴人楊先生希望換取3張今年2月來回日本札幌的機票,他提早一年兌換只獲分配候補機位,但透過航空公司的網上訂票系統,嘗試訂購同一航班機票,結果完全無問題。投訴人質疑航空公司限制可供兌換的機位,經消委會處理後,投訴人獲安排兌換另一航線的機位。兩間公司解釋需要預計乘客量和航線的淡、旺季時間,才再分配可兌換的機位。
另一名投訴人蔡先生,前年4月打算兌換一套香港來回台北機票,同年10月出發。電子機票一早獲航空公司確認。但出發前,飛行里數公司指,機票已過期要附加120美金,即是港紙接近1000元方可以成行。最後飛行里數公司與他達成共識,他毋須繳交額外費用,便可更改機票以使用。
消委會指由於兌換條款多數於網上刊登,消費者不容易察覺。消委會呼籲消費者兌換里數時,不要抱著理所當然的心態,同時也要花工夫,瞭解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