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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區清場後涉襲警 學生脫罪

佔區清場後涉襲警 學生脫罪

【now新聞台】一名18歲男學生去年在旺角佔領區清場後涉嫌襲擊警員,法院判他襲警罪不成立。

18歲學生戴奇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裁決。裁判官朱仲強裁決時稱,受襲警員供稱被告用右手襲擊自己,但法庭認為辯方呈堂的手機短片顯示被告很難用右手襲擊警員。並指出雖然警員是誠實證人,但混亂中難分左右,也難以確認是否被告推他,法庭不能斷定誰推警員。雖然被告有可疑,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他罪名不成立。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裁判官同意控方指被告動作自招嫌疑,不接納他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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