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貪案,郭炳聯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指沒有證據顯示郭炳聯串謀行賄。而郭炳聯在2005年給許仕仁的412.5萬有單有據,亦有報稅,並非控方所指的賄款。
五名被告到庭應訊,代表郭炳聯的御用大律師John Kelsey-Fry結案陳詞,甫開始就表示,陪審團應該很少聽他說話,他只是讀報紙和盤問郭炳江,因為證據清楚顯示,郭炳聯根本不參與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提供利益。
Kelsey-Fry表示,即使控方用很多時間追查多筆款項流動,製作圖表解釋被告如何通過迂迴途徑付款予許仕仁,但都沒有證據郭炳聯有參與,不能指郭炳聯應該知情,便斷定他是同謀。
Kelsey-Fry又表示,郭炳聯在2005年給許仕仁的412.5萬不是賄款,是特別花紅,有收據有發票,許仕仁亦有報稅,並非秘密進行,與賄款扯不上關係,連控方證人都證實不到這種花紅不尋常。他指,無論法庭是否接受,證據都顯示新地有派特別花紅的文化。
至於控方指郭炳聯偽造文書以特別花紅隱暪賄款,他反駁指,新地內務部集團主管鄧卓軒作供時已承認是他不小心犯錯,郭炳聯並非以他當代罪羔羊。
他又表示,郭炳聯可以不協助廉署調查,但就選擇通過律師去信刑事檢控專員作陳述,這是危險的事,因為一旦案件進行聆訊,不知陳述會如何被演繹,內容、用字都不能避免會被「抽秤」,但他都決定以過百頁文件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