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法官只依法律判案 馬道立:法官只依法律判案 2014年8月16日 14:37 【now新聞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基本法只要求法官具備法律才能,沒有其他條件,法官亦只會依據法律判案。 馬道立出席一個學生論壇時指,國務院一國兩制白皮書,引起社會激烈討論,部分討論存在誤解。 他說,基本法92條只要求法官具備司法和專業才能,如果有人提出其他條件,請他看清楚基本法。馬道立並指,法官只會依據法律判案,不會考慮其它因素,例如公衆會否滿意裁決。 對於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撰文,指司法機關不屬於行政當局,馬道立稱,對法治及司法獨立的觀點與對方幾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