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郭氏兄弟涉嫌貪污案正式開審。控方作開案陳詞時,披露了郭氏兄弟是如何透過迂迴途徑,支付款項給許仕仁。
控方指出,許仕仁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數個月,戶口多次收取神秘款項,在上任前四日,總共收到850萬,包括一張在他宣誓當日早上收到的470萬支票。
聆訊正式開始,控方第一日的開案陳詞,主要針對許仕仁的控罪內容。控方提到,許仕仁首次收錢,是在2005年4月6日,收取郭炳江500萬。不足一個月,又收了郭炳聯400多萬;許仕仁在2005年6月30日下午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他在之前的4天內,合共收了郭炳江850萬,包括一張在他宣誓當日早上收到的470萬支票。
2007年許仕仁轉任行政會議成員,他再收了郭氏兄弟1100多萬。
許仕仁由2003年2月搬入新地持有的禮頓山相連單位,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拍板決定續租新地的辦公室,他沒有向董事局申報。
控方又指,雖然許仕仁與另一名被告,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均住在禮頓山,但這些款項並非由陳鉅源,直接拿到許仕仁家,而是透過迂迴的途徑。
控方說,郭氏兄弟先將款項,匯入陳鉅源的數間公司,包括一間在新加坡的海外公司,陳鉅源透過這些公司,將錢匯給關雄生,關雄生就以十個戶口,通過現金、支票和銀行本票,分了多次,把八百五十萬給許仕仁。
控方形容,許仕仁是刻意隱瞞收受的利益,小心計畫,不讓人知道這些秘密款項。
控方又宣讀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許仕仁2009年,離任行政會議時的感謝信,表揚許仕仁幫政府解決了不少難題,包括在處理西九文娛藝術區及醫療融資問題。但控方相信,曾蔭權並不知道許仕仁有行為失當,認為許仕仁作為公職人員,能服務市民,應該心懷感激,而不是濫用職權,又指出許仕仁作為政府的二號人物,應該有誠信、處事獨立和公正,但他沒有這樣做,反而向發展商妥協。
許仕仁收受的利益,還包括入住禮頓山一個雙連單位,以及多筆無抵押貸款,涉及超過三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