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深圳IBM任職的梁婭,本月17日在深圳地鐵出口樓梯上暈倒50分鐘,無人施救,最終不治。
閉路電視拍攝了35歲的梁婭在事發當日,早上10時28分在水灣站C出口出站,懷疑不適突然暈倒地上。
梁婭倒下後,面部朝下,手腳亦有移動。她身邊當時相繼有7人經過,有留意,卻無人停下提供協助。數分鐘後,1男1女發現梁婭,通知地鐵職員到場。
職員在10時35來到,但沒有扶起梁婭,亦沒有人為她急救。11時4分,民警到場,發現梁婭已沒有反應。至11時18分,醫護人員終於到達,證實梁婭已經死亡。
事件曝光後,引起極大迴響,有人指摘救護車遲到、地鐵職員不懂急救,但更多人不忿的,是經過的路人為何不肯施以援手﹖
中國人有句諺語—事不關己、已不勞心,傳統文化著人少管閒事,加上內地曾發生多宗假裝不適敲詐、幫人反被人控告的事件,使人擔心,貿然伸手助人,隨時惹禍上身。
2006年,南京一名老婦在巴士站跌倒,彭宇上前扶起老人,並將她送至醫院。事後老婦卻堅持是彭宇將她撞倒,並且索賠,彭宇則堅稱自己是善心,卻被誣告,事件鬧上法庭。
法院一審指按常理推斷,彭宇需賠償數萬元,引起關於應否扶起跌倒老人的廣泛討論。
其後,相繼發生多宗類似事件,2011年,江蘇省大巴司機殷紅彬,在高速公路上發現有老人跌倒,下車扶起老人,但反被老人指控是肇事者,要報警將他拘捕。幸好他當時駕駛的大巴車頭有監控鏡頭,拍下事發經過,最後還他清白。
扶不起、不敢扶儼如內地的潛規則,以致發生一次又一次見死不救的慘事。當中最令人痛心的,莫過於2011年,2歲的小悅悅在佛山馬路邊,先後遭2輛車撞倒輾過,路過的18名途人竟沒有一個伸出援手,致最終小悅悅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有關部門其後指,要研究是否應立法懲罰見死不救。其實見義勇為、捨身成仁這些自小已懂得的道理,要實行是否如此困難?抑或是今日的道德水平,已淪落至事無大小皆只可依靠法律來維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