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法院不接納薄熙來多個的辯護理由,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薄熙來身穿白恤衫出庭,神情自若。審判長宣布判刑後,薄熙來被鎖上手扣,緊握拳頭,由兩名庭警押走。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透過微博公開宣判過程,審判長逐一解釋,為何不接納薄熙來多個的辯解。
薄熙來指偵查期間所做的證供是「違心」、受壓和誘導,應該被排除,但法院就表示,薄熙來聲稱受到的壓力,不符合有關規定。
而薄熙來質疑谷開來精神有問題,不應該接納她的證供,法院說,谷開來作供時,表述清晰,條理分明,當時谷開來亦已經因故意殺人罪被羈押,並沒有接觸精神性藥物的條件,因此不接納薄熙來的質疑。
法院亦不接納薄熙來對案中多名證人的證供質疑。
在濫用職權的控罪,法院說,薄熙來知道谷開來涉及故意殺人後,多個行為也指向調查案件的人員,足證他嚴禁復查案件的主觀意圖,又在明知王立軍逃入美國領事館的事實下,對外發佈他正接受休假式治療的假消息,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僅接納薄熙來兩點辯解,就是無法證實谷開來在家中保險箱拿的錢是賄款,以及他家人接受徐明的機票禮物等價值的計算方法,可能存在瑕疵,但不足以推翻薄熙來的控罪。法院修訂受賄金額,總數為2044萬元,較之前少約一百萬。
法院最終判決,薄熙來受賄罪,無期徙刑、貪污罪有期徒刑十五年、濫用職權罪,有期徙刑七年。在數罪並罰下,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和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包括法國尼斯的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