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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非「長臂管轄」 符合國際法精神

司法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非「長臂管轄」 符合國際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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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非「長臂管轄」 符合國際法精神

【Now新聞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實施,外媒關注會否「長臂管轄」。在北京,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說,法例符合國際法精神與各國治理慣例。

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民族團結是國家繁榮發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各族群眾的共同心願與根本福祉。當前,境內外各類風險因素交織疊加,蓄意挑發民族關係、破壞民族團結,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會侵蝕民族團結的根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群眾的合法權益。」

胡衛列指,法例針對的是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分裂的違法行為,根本目的是守護民族和睦、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批評西方媒體歪曲解讀,甚至抹黑為「治外法權」,觀點不客觀,亦與法理精神相悖,強調追究法律責任將嚴格依法依規,不影響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學術研討、經貿合作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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