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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2019年灣仔暴動案 判囚3年9個月

陳虹秀2019年灣仔暴動案 判囚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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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2019年灣仔暴動案 判囚3年9個月

【Now新聞台】社工陳虹秀2019年灣仔暴動案經重審後罪成,判囚3年9個月。

陳虹秀與同案另外3人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暫委法官鍾明新指案中暴動情節非常嚴重,但考慮各人原本被判無罪,重申後被定罪,加上原審至今歷時五年,給予酌情扣減10個月刑期,判3名認罪被告2年5個月監禁,而不認罪的陳虹秀則判囚3年9個月。

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早前指,暴動罪屬嚴重罪行,陳虹秀的社工續牌難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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