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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南韓在野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年初遇襲案,一名67歲男子企圖謀殺及違反選舉法罪成,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案件在釜山地方法院審理。法庭指,被告在國會選舉前襲擊李在明,除了有意圖剝奪他人生命權利,更妨礙選舉自由;因不同政見而襲擊他人,是嚴重挑戰和破壞選舉制度,必須受到嚴懲;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及接受保護觀察5年;至於協助他犯案的朋友,則被判囚1年6個月,緩刑三年。
被告今年年初,趁李在明在釜山出席活動時,扮成支持者靠近他,之後用刀刺傷李在明的頸部。李在明流血倒地送院搶救,要留醫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