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當局要求批捕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申請。
李在明在法庭作出決定後離開看守所,他感謝司法機構守護南韓憲政,又形容決定證明了法院是人權的最後堡壘。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周三凌晨裁定,考慮到被告辯護權的需要程度及毀滅證據的可能性,法院難以看到逮捕李在明的理由及需要。
58歲的李在明涉嫌在2014至2020年,先後擔任城南市市長及京畿道知事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瀆職、受賄及教唆他人作假證供等,他否認指控。
李在明上月底因抗議政府施政失誤開始絕食,並在上周末結束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