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及一馬基金的貪污案件,七項控罪全部成立,判入獄十二年,納吉布表明會上訴。
67歲納吉布獲吉隆坡高等法院批准,暫緩監禁後離開,他形容判決並非世界終結,重申自己是無辜,會提出上訴。納吉布前年下台後,捲入一馬發展國家基金弊案,成為首名被刑事起訴的馬來西亞前總理,他涉及五宗案件,共42項控罪。
今次判刑的案件,涉及他挪用一馬發展子公司約一千萬美元,高等法院裁定三項刑事失信、一項濫權和三項洗錢罪成立,每項控罪分別監禁10年和12年,同期執行,並要罰款二億一千萬令吉,相當於約五千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