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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就涉及一馬發展基金的貪腐案,上訴被法院駁回,即時入獄,他批評審訊不公。
法院裁決後,納吉布由警察護送到吉隆坡四十公里外的監獄,展開他十二年監禁刑期,成為首名被判監的馬來西亞前總理。
納吉布前年七月因涉及一馬發展基金弊案,被控濫權、洗錢和刑事失信共七項罪名,罪成判監,並罰款四千六百萬美元,他當時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聯邦法院周二裁決,因大量證據證明七項控罪都有罪,所以一致裁定駁回他的上訴,他申請緩刑亦遭拒絕。
納吉布聽到判決後反應冷淡,他家人立即走到他身旁。他在裁決前批評審訊不公,法院不批准他要求押後聆訊兩個月給他新委派的律師更多時間準備。
納吉布:「我已盡我所能,但我向法院提出所有要求都被拒,我得不到公義,得不到按公平原則進行的審訊。」
他的律師裁決後說,正研究下一步行動,可能會申請覆核裁決,但預料成功機會不大,他亦可尋求國王特赦。
前總理馬哈蒂爾受訪時說,納吉布有一半機會獲特赦、重返政壇再角逐總理之位。
69歲的納吉布,2009至2018年擔任馬來西亞總理,執政首年就成立一馬發展基金,但捲入貪污醜聞,基金超過十億美元,被發現流入納吉布相關戶口,引起民憤。納吉布2018年大選落敗,更被控貪污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