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台灣的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的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李明哲當庭表示不會上訴。台灣的總統府指,事件嚴重傷害兩岸關係,要求大陸盡快放人。
李明哲和案中另一名被告來自湖北的彭宇華,被押到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聽取判決,李明哲太太李凈瑜到庭旁聽。
彭宇華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同樣不上訴。
法院指,兩人成立非法組織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計劃,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法院其後上載李明哲與李凈瑜道別的片段,李明哲又向記者表示會服從監獄管教。
李凈瑜指,與丈夫見面不夠三分鐘,丈夫暗示身上被裝了監聽器。她又表示,丈夫明知山有虎,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
42歲的李明哲今年三月經澳門進入大陸後失蹤,十日後獲悉他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安全活動被當局扣查,五月被起訴,是第一名被大陸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的台灣人。
起訴書指,2012年開始彭宇華成立多個QQ群組,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成立梅花公司,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在台灣,總統府發表聲明,指案件嚴重傷害兩岸關係,無法接受大陸的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促請北京當局盡早放人。
法學界原本預測李明哲不是主謀,可望輕判最多一至兩年刑期,但今次遭重判,加上兩岸關係不佳,大陸似乎有殺雞儆猴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