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台灣的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河南的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李明哲當庭表示不會上訴。今次是首次有台灣人被大陸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台灣總統府指,事件嚴重傷害兩岸關係,要求大陸盡快放人。
穿着綠色上衣的李明哲和案中另一名被告、來自湖北的彭宇華早上被押到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聽取判決。星期一到達長沙的李明哲太太李淨瑜到庭旁聽。
彭宇華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與李明哲一樣不上訴。
42歲的李明哲今年三月經澳門進入大陸後失蹤,十日後獲悉他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安全活動被當局扣查,五月被起訴,是第一名被大陸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的台灣人,九月時李明哲在庭上認罪。
起訴書指,李明哲2012年開始擔任由彭宇華成立的幾個QQ群組管理員和群主,拉攏數十名境內外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加入,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和言論,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兩人同年成立梅花公司,以建立政黨、推翻中國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
在台灣,總統府發表聲明指案件嚴重傷害兩岸關係,無法接受大陸的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促請北京當局盡早放人。
外界原本預測李明哲會被判一至三年刑期,扣除他被扣押的時間,有機會在明年農曆新年獲釋返台。今次判決比預期重,預料李明哲最快到明年年底才有獲釋返台機會。